特許經營的特點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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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許經營的特點及注意事項 ]



特點:


易上軌道
以特許經營方式入行,可以得到較多的支援。創業人士既可以享用總店的優良管理制度和良好品牌形象,亦可獲得相關的技術轉移,較易將業務推上軌道。
風險較低特許經營行業的總店一般都已建立相當的聲譽,加盟店可享用有利的經營條件,包括總店的專利權、經營方針和管理模式等,亦能分享「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的優勢,例如享用較低的入貨價。另一方面,總店也能以較低的成本和財務風險,擴展其銷售網。
較易對所需的資金作出預算 大部份特許經營店已有一套固定的裝修及生財工具的規格,所以對資金的需要有一個較準確的預算。
生意較有保障總店通常已有一定數目的「捧場客」。
受合約限制特許經營者必須依照總店的要求及規定經營。


注意事項:
  1. 特許經營商並不是總店的僱員,而是一個獨立的經營個體,兩者的關係由合約規範。跟承包形式一樣,合約就是雙方合作的基礎,雙方的責任及保障均取決於這份協議內容。
  2. 總店的質素和商譽難以量化,尤其是新創立的特許經營體系,所以創業人士應選擇較可靠的特許經營業務加盟。
  3. 選擇加盟品牌時,要作多方面的考慮,包括:
    • 品牌的知名度和商譽(goodwill)
    • 總店的背景、經營及財務狀況
    • 產品供應是否穩定,定價是否合理
    • 總店其他特許經營店的經營情況
    • 市場的發展空間
  4. 總店一般都會在簽定正式合約前收取一筆「誠意金」或「保證金」,以保障自己的利益。此筆款項一般來說均可退還。當特許經營商最後決定取消合作,整筆款項(扣除部分合理並根據協議中所訂明的行政費後),應該馬上退還;若順利開業,則會用以支付合同的部份款項。
  5. 總店一般會向加盟店徵收一筆開業的特許經營加盟費,之後加盟店便要按月支付服務費,包括專利權費、營業額某個百分比的管理費及廣告費等。一般而言,加盟費的多少會與品牌的知名度及公司規模有直接的關係。
  6. 特許經營模式涉及「加盟費」及「管理費」等支出,這些費用在其他創業形式中並不存在。由於這些費用在整體開業成本中佔不少比例,因此會直接影響回本期,創業人士要小心計算。
  7. 合約應該註明合作終止時,雙方要負的所有責任。
  8. 縱使在一般情況下總店均已建立一個可靠的經營模式,特許經營者亦應考慮在法例上的規限,包括有關產品的責任、總店的知識產權及其稅務事宜等。
  9. 要跟隨總店訂下的模式營運,不能加入個人風格或創意,靈活性不夠,但欠缺營商經驗者則有規可循。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工業貿易署 - 「創業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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