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2•3”讓投資者跌入連鎖加盟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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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6日電 “五一”前夕,來自全國各地的30餘名連鎖加盟經營者千里迢迢趕到杭州,他們此行的目的是向杭州法院起訴和向杭州市政府部門反映設在杭州的萬兔速麗連鎖機 構中國總部涉嫌商業欺詐一事。在隨後的近兩個月裏,記者隨同這些代理商及其律師在杭州日夜奔波,漸漸地,萬兔速麗連鎖機構的模糊面目在記者面前變得清晰起 來……“加盟1.2.3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
(來源:新聞週報)

  在杭州市工商局會議室裏,記者看到30 余名代理商平靜地等待著執法人員的出現。投資者陳先生向杭州市工商部門的領導談起了他的遭遇時,滿臉的憤慨:我原是里安市一名下崗職工,在偶然的機會裏, 我在網上看到了杭州萬兔速麗速食有限公司(簡稱“1•2•3”)的宣傳廣告,其中有一句廣告詞很吸引人——“加盟精美速食店只要2萬元,輕輕鬆松當老 板”。看了廣告內容後,確實讓我心動,並且據公司宣傳稱,在全國現已發展了不下2000家連鎖店,現仍在不斷地迅猛增長之中。當時的我熱情非常高漲,想想 投資不高,前景又這麼好的項目哪里找?於是第二天我就懷揣多年的積蓄3.8萬元趕赴杭州,做了一個加盟商。從杭州回來後,我光店面的租金就花去30多萬 元,加上裝修、購置設備等,總共投入了不下60萬元,總指望著來日能大賺一筆,可是我們想錯了,店裏的生意從第二個月開始就明顯回落,我不知個中原因,後 來悄悄回訪原來光顧的顧客,他們一致認為我們的品味太差勁了。當我們知道是因產品而出現這樣的局面後,就頻頻向公司求救,可公司對我們的態度卻不理不睬, 任憑我們自生自滅,就這樣我們的店在里安僅僅只活了兩個多月後就倒閉了。陳先生一句“加盟投資萬兔速麗是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的話讓會場上所有的人都感到 震憾。
  受騙的四川代理商蘇鐵說:她於2004 年8月在網上看到萬兔速麗連鎖公司後,就對其中一個咖啡•比薩專案產生了興趣,於2004年9月從四川趕到杭州與其簽訂了加盟合同,回家後向父母及朋友借 了10萬元錢,開始了所謂的“事業”。但從開業後,發現該公司的產品非常單一,品味也不好,供給我們的原材料也極其昂貴,根本達不到他們所承諾的百分之七 八十的利潤,收入極微,連支付水電費都不夠,更不說什麼效益了,虧得很慘。
  身感切膚之痛的萬兔速麗夢咖啡專案的代理商王琦說:萬兔速麗有限公司之所以發展到如此之多的連鎖店,就是因為它打著一個很誘人的招牌來吸引很多下崗工和經濟不是很寬裕的人們前來投資。該產品吸引投資者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它“輕 盈靈巧”,最適宜小本創業。你只要出資2萬元,除了店面和營業執照,以外的一切事務萬兔速麗公司總部都會幫你辦妥,至於店面,10平方米的彈丸之地也可以 讓你榮登老闆的寶座。在創業的七到八個月內就可以收回成本開始盈利。而事實上該公司所承諾的這一切,包括後繼服務在內都只是一紙空文。業務員自曝層層內幕
  在向有關政府反映和上訪杭州市政府的過程中,代理商們一致認為,萬兔速麗公司之所以能得到如此眾多加盟者的信任,非常重要的一點是該公司享有的“杭州市著名商標”這一美譽,從而以政府信用為自身擔了“保”。
  在杭州市工商局,記者查閱到1.2.3 萬兔速麗國際速食機構是由3個來自臺灣的自然人出資7萬美元於1999年5月在杭州成立。據知情人披露:短短幾年內,該公司在全國上百個城市及地區發展了 將近1000家左右連鎖店,但由於該公司根本就不具有履約的能力,所以存活下來的寥寥無幾,目前存在的絕大多數也僅是剛加盟的。
  就在記者對萬兔速麗公司內幕展開調查時,一位在該公司從事多年業務的中年男子找到了記者,該男子於2000年應聘到萬兔速麗有限公司做業務員,去年8月,因不堪心靈的自戕而離職。對此,他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向記者一層層地揭開了萬兔速麗有限公司的內幕——
  “在 萬兔速麗幹業務員這個行當,我是無意中闖進的。其實這種工作主要是做人的工作,跟人打交道。幹我們這個行當的人,主要瞄準的群體是下崗職工,因為下崗工都 有著一文錢開店當老闆的夢想。這個想法正符合我們公司所灌輸的經營‘理念’——小本創業,成就你一方霸主的偉業!短短的幾年內我做下了近1000多萬元的 業務,百分之七八十賺的都是下崗職工的錢,這些下崗工要麼是把多年僅有的一點積蓄拿出來,要麼乾脆用房產作抵押加盟。該公司的總體運營就像一幅畫,底色開 始搭得很漂亮。我們極力向客戶把公司的產品和市場前景說得很好,不讓他們有一點後顧之憂,利用客戶想多要支持的心理,多給他一些虛擬的支持,充分調動他們 的預期心理,讓他感到不做你的產品就是損失,並適時透露出有人在爭該區域的代理權,讓他有危機感。當客戶有了要加盟的意願後,我們就直接將其帶到我們早已 是‘生意火紅’的直營店參觀(其實來此消費的不少人都是提前安排好的自己人,恰逢時機地做給客戶看)。客戶看後覺得生意果然不錯,心裏就更踏實了。對此我 們趁熱打鐵趕快帶客戶回公司簽約。當然我們的合同是很難找出破綻的,這樣一來看似合理合法,客戶到時想投訴也沒辦法,更不要說打官司了。”
  “一般業務員都很希望把客戶做成代理商而不是加盟商,因為做一個區域的代理需8.8萬元,而加盟店僅需2萬元。我們一邊希望多發展幾家代理,一邊又希望代理商們早點倒閉關門,這樣就可以再招商再賺取8.8萬元的代理費。像浙江省的絕大部分地區我們都已做過兩三遍代理。”
  “這 麼多的代理商和加盟店無法生存的關鍵也許是公司沒有給他們提供一套科學的售後服務體系,代理、加盟賣出去就不會再過問了。再者是公司提供的物料價格高得嚇 人,公司開始向客戶承諾有60%多的利潤,但實際上只有25%至30%,且合約規定物料必須從公司購買,否則就要支付高額違約金。例如封口機在市場買只需 500元至600元,從公司買少則上千元,多則需三千多元。
  “當然,公司每過一段時間就會給我們‘洗腦’,我們的信念就是想賺錢就要狠一點,把心態調整好,這很重要。我們所堅信的一句真理就是對‘客戶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1.2.3”有沒有特許經營權
  對於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萬兔速麗公司是否涉嫌商業欺詐?參與此案的上海民聯律師事務所的彭慶民律師認為:從現有掌握的證據來說,萬兔速麗已經涉嫌到了商業欺詐。諸如成立於1999 年的萬兔速麗公司在工商執照上所注明的經營範圍裏只涉及到了生產銷售和諮詢服務,並沒有注明從事特許經營。而該公司在對外散發的彩色廣告上卻宣稱萬兔速麗 國際連鎖機構源于臺灣,於1999年引進大陸從事特許經營。據1999年6月17日國務院批准,其後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發佈的《外 商投資商業企業試點辦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大陸還暫不允許外商設立商業企業,直到2004年4月16日,商務部發佈了《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後才規 定從2004年12月11日起,允許設立外資商業企業。由此可以用事實說明萬兔速麗公司的行為不但違反了相關規定,同時也構成了商業欺詐,對加盟商簽訂的 合同應予以撤銷。
  另外,彭慶民律師認為,該公司聲稱在泰國、印尼、日本等國均有代理商,全球代理商已編號到2000 多,在中國大陸也有500多家,但是該公司卻以保護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向加盟者公開其他加盟者的地點和聯繫方式,只是口頭上宣稱他們都經營得很好。據該律 師介紹,該公司在泰國等國家根本沒有代理商和加盟者。該公司的行為已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關於“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 營過程中應當及時準確地向被特許人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資訊及其他被特許人的數量、分佈地點、經營情況等資訊”的規定。
  彭律師說,在他接收此案的加盟商中,有很多代理商已經負債累累,更有甚者,夫妻因債務喘不過氣來直接影響到了家庭的和睦,最終只能以離婚告終,每個受騙上當的代理商都是度日如年。萬兔速麗公司主要是利用了受害人對法律的無知和資訊的閉塞。
  據瞭解,截止到5月底,全國約有幾十位“1•2•3”代理商和加盟商分別向杭州、上海等地法院起訴“1•2•3”,有的法院已受理並開庭,有的正在起訴階段。與此同時,杭州市信訪、貿易和公安部門分別收到這些加盟商的投訴。
  記者6 月27日與原經營“1•2•3”公司的部分經銷商和代理商取得了聯繫。其中一位元廣西的代理商告訴記者,她準備通過法律渠道起訴“1•2•3”,該公司有關 業務員私下裏答應可以賠償該代理商一些損失,但要求她不要起訴。杭州市下城區法院有關審判員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該院已收到20多起起訴“1•2•3” 公司的案卷,先後審理了6起,這些案件均在一個月左右宣判。記者瞭解到,同一法院受理同一被告的案件超過了20起,這在該院歷史上也是“突破”。
  縱深特許經營存在“軟肋”
  記者就“1•2•3” 遭遇官司一事採訪了杭州市貿易局的鄭處長。他說,我國相關的法律不健全是特許經營市場出現陷阱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一些不法公司假借特許經營名義,利用 媒體廣告、不規範的特許加盟展會進行招募加盟,而其總部既沒有成功的盈利模式,又沒有支援加盟店經營的體系,只有一個充滿誘惑的模式和一份漂亮的招商手 冊,致使許多投資者上當受騙。但從今年2月起,國家商務部就連鎖企業發佈了這樣的規定,特許人和被特許人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應當及時 披露相關資訊,如資訊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資訊致使被特許人遭受經濟損失的,特許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當然特許人在宣傳、促銷、出售特許經營權時,廣告宣 傳內容也應當準確、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騙、遺漏重要事實或者可能發生誤導的陳述,在特許經營推廣活動中,特許人不得人為誇大特許經營所帶來的利益或 者有意隱瞞特許經營客觀上可能出現的影響他人利益的情況。
  面對特許經營當前所存在的一些軟肋,今年上半年,商務部下發了《關於加強對特許經營活動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與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的合作,對涉嫌商業欺詐,借特許經營之名從事傳銷和變相傳銷等行為的特許經營企業要及時通報。
   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由於中國引入特許經營時間較短,立法和市場監管相對滯後,特許經營中出現了如特許經營體系和特許合同 不規範,資訊披露不全面,法律責任不明確,特別是部分地區出現借特許經營實施商業欺詐等違法活動,給很多中小投資者造成利益損失,對社會穩定也造成不利影 響,這都有待於各部門的多方面監管和完善管理體系,才能避免更多的人在特許經營領域上當受騙。
  萬兔速麗公司的招商和運營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呢?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公司在全國陸續湧現了1000 多家連鎖店,而到目前卻僅剩下200多家,加盟店倒閉如此之快,緣由何在?即便如此,何以還能繼續打著“杭州市著名商標”的美譽繼續招商呢?就在記者剛剛 結束採訪調查時,從杭州傳來消息稱:來自全國各地的30余名代理商已經聯繫起來將該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已立案在杭州進行了庭審,擇日將宣佈判決結果。 那麼那些跌入連鎖加盟陷阱的代理商和加盟商最終能否討回公道?萬兔速麗公司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是否構成商業欺詐?工商、公安等執法部門對這種連鎖陷阱將作 出怎樣的反應?

來源:新聞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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